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与防雷施工图审查补充交接管理的情况说明
日期: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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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区气象部门不再受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申请,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现根据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4月1日前,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之后未进行防雷设计专项审查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对城建局图审中心及气象局联合提出进行防雷设计专项审查的申请,先行通过城建局图审中心确认许可,该类项目继续由气象局予以专项审查,并对此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